教育部函覆國立藝術學院籌備處呈報用印信樣式 准予備查 公文
作者
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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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藏者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史發展組
教育部函覆備查國立藝術學院籌備處呈報用印信樣式。主旨中提及籌備處之成立時間與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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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函覆備查國立藝術學院籌備處呈報用印信樣式。主旨中提及籌備處之成立時間與地址。
紙
教育部(函)
受文者:國立藝術學院籌備處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陸拾玖年拾壹月伍日
發文字號:台(69)高 35394
主旨:貴處已於本年十月廿二日正式成立,設址於台北市仁愛路一段六號十樓,並於同所用印信樣式,請核備一節,准予備查。
說明:復貴處本年十月廿四日(69)藝籌玉字第OO一號函。
部長 朱匯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