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2 表演藝術中心(現展演藝術中心)
典藏者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史發展組
表演藝術中心於1993年建成啟用,1995年改名為展演藝術中心。設立此中心的目的在於經營管理三廳(音樂廳、舞蹈廳、戲劇廳)、三個實習工廠(木工實習工、金工教室、服裝實習工廠),並從事藝術推廣及提供研習、展演活動場地租借等服務。
表演藝術中心位於戲劇系館、舞蹈系館中間,入口可通往戲劇廳和舞蹈廳。
表演藝術中心位於戲劇系館、舞蹈系館中間,入口可通往戲劇廳和舞蹈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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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藝術中心於1993年建成啟用,1995年改名為展演藝術中心。設立此中心的目的在於經營管理三廳(音樂廳、舞蹈廳、戲劇廳)、三個實習工廠(木工實習工、金工教室、服裝實習工廠),並從事藝術推廣及提供研習、展演活動場地租借等服務。
表演藝術中心位於戲劇系館、舞蹈系館中間,入口可通往戲劇廳和舞蹈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