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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藝術學院商借臺大男生第八宿舍為教學場所 公文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史發展組
1984年,國立藝術學院因關渡校地尚未完成,又因學生人數逐漸增長而深感教學空間不足,發函向臺大商借已閒置的臺大男生第八宿舍作為教學空間。
國立藝術學院校碑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史發展組
國立藝術學院校碑於1992年7月安放於校門,刻有「國立藝術學院」標準字,2001年改名後,將校碑換面,刻上「國立臺北藝術大學」標準字。
校碑的石材經歷一番工夫尋找,由本校教師蘇守政、張子隆與江韶瑩特別至花蓮木瓜溪挑選到適合的石頭。校名標準字字體取自北魏著名碑刻《鄭文公下碑》。